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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通知
- 分类: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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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09-16 1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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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住建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通知精神(附件1),为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江苏已被列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试点省份之一。
为帮助全市建筑业企业全面落实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和延续注册工作,协会联合苏州市智信建设职业培训学校,将对我市持证人员组织开展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设专业: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和公路工程五个专业。
二、培训对象: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五大专业一级建造师持证人员:
1、注册有效期已过期,需办理延续注册的人员。
2、注册有效期即将到期,需办理延续注册的人员。
3、已注销注册,需办理重新注册的人员。
4、超过三年未初始注册,需办理初始注册的人员。
三、培训学时:主项专业120学时(其中必修60学时、选修60学时);增项专业60学时(其中必修30学时、选修30学时)。
四、培训方式:全程采用线上学习及线上出证的方式。
五、报名流程:
1、企业填报“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附件2),纸质一份(单位盖章)报送协会,同时EXCEL电子档发送协会指定邮箱:jx57757231@qq.com。
2、协会受理、审核和汇总后,统一报培训机构进行人员平台注册和开通学习端口。
3、学员凭账号和密码登录学习平台:(http://wlxy.zxjspx.com/admin/site/login),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电脑端登录账号为:身份证号码,初始登录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
六、收费标准:
主项600元/人/专业,增项300元/人/专业(纸质审核通过后现场扫码付款)。
七、报名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常态化受理企业报名。
八、联系方式:
地址:昆山市长江北路花都艺墅宝裕广场103栋807室
联系人:郭佩芬(57757233)、俞蒙莉(57757231)
请各企业接到通知后,落实专人,对本企业一级建造师持证注册情况及时进行梳理,并按通知要求及时做好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的报名组织工作。协会将根据企业报名人数,按批次分期组织线上培训。
附件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在部分地区启用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25号)
附件2:一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
昆山市建筑行业协会
2021年9月16日